返回 不灭战神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千七百四十四章 劝说无果![2/2页]

    谷“你和你大哥董天辰,完全只配得上拖油瓶三个字。”

    心魔嗤之以鼻的说道。

    “混蛋!”

    董平怒发冲冠,吼道:“我要跟你决斗。”

    “就凭你的不死领域?”

    心魔满脸不屑。

    “闭嘴!”

    帝王瞪着董平。

    还不嫌丢人?

    神国主宰看着心魔,问道:“你刚才说,魔都,上古遗岛,凶兽之都,这些又是什么地方?”

    “星辰海,分别四片海域。”

    “南部海域,东部海域,北部海域,西部海域。”

    “而每一片海域,都有一个禁区,分别就是七星岛,魔都,凶兽之都,上古遗岛。”

    “这四大禁区,要么是新境界的凶兽和骷髅王统治,要么就是连新境界的强者都无法踏入的存在。”

    心魔淡淡道。

    “四大禁区你们都去了?”

    神国主宰惊疑。

    “当然。”

    “不能我们能得到这么多奥义真谛?”

    心魔傲然一笑。

    帝王惊疑的问道:“你们到底得到了多少奥义真谛?”

    他原以为,就心魔等人身上的几道,但现在听到心魔这话,似乎远远不止于此。

    “多少?”

    “超乎你们的想象。”

    “这次进入秘境的人,每人一道。”

    “仙儿,更是得到两道。”

    “其中最强法则奥义真谛,足有十几道。”

    心魔道。

    “什么?”

    神国主宰和帝王夫妇震惊万分。

    一人一道!

    还有十几道最强法则奥义真谛,简直超乎想象。

    特别说帝王夫妇。

    上次他们进入星辰海,连一道普通法则奥义真谛都没有找到。

    现在这一比较,还真是丢死人。

    “这么说来,除开你和仙儿身上的两道最强法则奥义真谛,其他的最强法则奥义真谛,全在秦飞扬他们手里。”

    神国主宰问。

    “恩。”

    心魔点头。

    听闻。

    神国主宰瞳孔收缩。

    帝王夫妇也不由相视。

    这要是等秦飞扬等人,全部领悟出无上奥义,踏入新境界,那得有多恐怖?

    董月仙一挥手,那道生命法则奥义真谛出现,飞到帝王面前。

    “仙儿,你这是什么意思?”

    帝王狐疑的看着董月仙。

    董月仙道:“父皇,这道奥义真谛,是秦飞扬他们送给你的。”

    “他们送给我的?”

    帝王错愕。

    秦飞扬这些人,有这么好心?

    董平说道:“六叔,别听她胡说,这是她要来的。”

    “你敢睁眼说瞎话?”

    “你问问董欣和天地铜炉,这道生命法则奥义真谛,不是秦飞扬主动让心魔交到我手里的?”

    董月仙怒道。

    帝王看向董欣。

    董欣看了眼董平,点头道:“确实是秦飞扬主动给月仙的。”

    帝王闻言,瞪着董平,怒道:“你要再敢煽风点火,别怪朕对你不客气!”

    董平脸色一变,连忙低下头,眼中充满不甘。

    “虽然秦飞扬也没说,这道生命法则奥义真谛是直接送给您,但他也知道,我得到这道奥义真谛,肯定会给您。”

    “父皇,母亲,爷爷。”

    “冤家宜解不宜结。”

    “我们何不借此机会,跟他们和解呢?”

    “这样无论是对他们,还是对我们,都有好处。”

    董月仙进入正题了,开始劝说三人。

    “和解?”

    神国主宰一听这话,顿时大怒道:“禹老的死,能和解?他们在神国,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能和解?”

    “爷爷。”

    “他们确实在中央王朝做了很多事,但我们扪心自问一下,这些事真的是伤天害理吗?”

    “他们只不过是为了天云界的生灵,跟我们神国发起对抗而已。”

    “而说到天云界,这一切到底是谁的错?”

    “爷爷,上一次我们神国入侵天云界,给天云界造成了多大的伤害,您知道吗?”

    董月仙叹道。

    “我需要你来教我做事?”

    “你翅膀硬了是不是?”

    神国主宰气恼的喝道。

    “我没有教您,也不敢教您。”

    “我只是希望,爷爷能看在我和小希的份上,与他们化干戈为玉帛。”

    董月仙低着头。

    “不可能!”

    神国主宰断然摇头。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

    “非要不死不休吗?”

    “爷爷,您就算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我们董家的族人、我们神国的亿万生灵想想啊,他们经得住这样的战祸吗?”

    董月仙呼道。

    “听你这话的意思,我们神国现在,还不是秦飞扬他们的对手?”

    神国主宰冷笑。

第四千七百四十四章 劝说无果![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