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电话监听[2/2页]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明雪雁缓缓道出。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基于宪法确立的这一法制统一原则,我国《立法法》就法的适用效力和相互和谐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规定优于旧规定;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规章之间应保持一致等等。从《立法法》的角度考量,《人民警察法》是一可如果对方真监听了那个电话,自己不认罪,根据那电话录音,也能够认定自己的罪名,而最让他担心的是,郭***的电话被非法监听,那个电话,可是郭***的秘密电话,一旦被监听,那许多的见不得光的事情,就会一一的浮出水面,尽管对方是非法监听,然而,对方根本就可以不暴露非法监听的事实,只需要根据监听的结果顺藤摸瓜,现在正是关键时刻,郭***肯定会经常使用到这个电话,那也就给了对方足够的线索,再说了,即使知道对方监听,谁也拿对方没法,郭***的这个电话,根本就不是公开的电话,用的,也不可能是郭***的名字,对方完全可以不承认那是郭***的电话。
得想办法,尽快的告诉郭***!只要郭***不垮台,就算自己进去了,也很快就能够出来!作为一个曾经的刑警,管强迅速的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只是,要怎么才能尽快的告诉郭***呢?自己不认罪,对方肯定会穷追不舍,不会放自己出去,甚至,和人接触的可能性都很难,虽然他能够在法律上辩倒对方,可他更知道,华夏国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虽然谁都知道传讯和留置的差别,然而,实际的***作中,***人员往往都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明知道对方违法,可是,你却又能把别人怎么样?再说了,这小子连市局局长的面子都不给,私自的就敢把人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审,要真是那样,自己怎么传话出去。
眼前的这个刑警队长,是一个大胆而又谨慎的人,承认了自己的故意制造车祸,对方多半就会慢慢的从自己嘴里掏一些东西,就像对待孙来泽一般,而不至于做一些极端的事情。不过,绝对不能承认那是郭***的电话,反正对方也是非法监听,也不敢说那是郭***的电话,作为一个曾经的刑警,他迅速的为自己找到了合理的理由,“朱建芳是我的兄弟
“朱建芳?”柳罡有些的疑惑。
“就是那个被特种部队的人抓住的刑警!”一旁的宁东低声的解释道,柳罡没有去问那两个刑警是谁,宁东却是了解了的。
“哦,这件案子,你们两人继续审理吧。”柳罡也不想再继续的问下去了,他知道,能够得到这样的效果,已经是最好的收获了,已经大大的超出了他的意料了,他还认为,管强怎么也会负隅顽抗一番的,却不想管强这么轻松的就招认了。他却哪里知道,聪明的管强,却是想了那么多呢?
当然,此时的他,也委实的没有时间去审讯管强,孙来泽的死,他已经耽搁了太多的时间,再耽搁下去,贾玉林恐怕就真的冒火了,别说贾玉林,恐怕就是汤寒英,也会真的发火了,再加上***那一档子巴不得他下课的政委局长的,他这个刑警队长的位置,那可是真有些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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