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读书史[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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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玩,我在小板凳上看书入了迷,一不留神,她从床上跌下来。顿时嘴唇肿胀如猪嘴,大哭不止。我自知罪责难逃,害怕极了。帮她擦干净,哄她不哭了,母亲从地里回来了。我只说她不小心从床上掉下来了,隐瞒了看书的情节。这件事也就糊弄过去了。从此不敢大意了。
nbsp到了高中,课外书仍然常常缺粮。吃饭时,实在没书可看,就摊开语文课本,聊胜于无。《林黛玉进贾府》、《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故乡的榕树》,这几篇我最喜欢的课文,读了至少三百遍。班里有个女生,极爱看书。有次,不知她从哪里借到一本《红楼梦》!我从初中时就梦寐以求!可是,她也得抓紧时间看完归还。于是,下了自习,她在宿舍挑灯夜读;她要睡了,把书给我,我点上蜡烛开始了。那时成绩已经一塌糊涂,未来和前途,想都不敢想。只有在书中,获得片刻的遗忘和沉醉。
nbsp班里有个男生也是书迷。他出身于县城干部家庭,在我们眼里就是高干子弟了。但他一点也不摆派头,看上去晕头晕脑的,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晕鸡”。他的书,看完就摊在桌子上,谁都可以拿去看。我很想借一本,可素无交往,且我性格内向,开不了口。后来终于忍不住,拿了一本《名作欣赏》,看了两天又原样放回桌上。后来,还拿过几本《名作欣赏》、《作品与争鸣》,以及两本外国名着。都是未经主人允许,看完后自行归还。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他的欣赏水平不低。从没见他问“我的书呢”或者“谁拿了我的书”。这些书滋润了哪些人的心田,他也许全然不知。我再也没见过这样“难得糊涂”的人。
nbsp进入大学,有了图书馆。反而没有了那么迫切的读书欲望。但是大学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不知拿来干什么,最终还是读书来打发时光。
nbsp后来工作,去了一个小镇,陷入文化沙漠——整个小镇,只有一家书店,卖些杂志。而我一向只借不买,菲薄的工资也不足以支持我买书。
nbsp为了摆脱这片沙漠——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单位经营困难前途渺茫——我又回到了学校,孤注一掷,加入了考研大军。蒙天垂怜,得遂心愿,我又到了大城市学习和工作,可以不花一分钱,而拥有整座图书馆。
nbsp所以,儿子从小就知道:“妈妈的心愿,是在图书馆旁边买座房子!”
nbsp读书有什么用?也许没什么用,就象有人爱下棋,有人爱钓鱼,有人爱打座,有人爱念佛,都是从平凡生活中找出一种乐趣。而对我,读书,是成本最低的一种娱乐。苦日子里有了这种娱乐,仿佛也容易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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