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改进火枪[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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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袁崇焕觉得挺有意思:“好啊!”
nbsp二人同时坐下,拿起纸笔,各自写了两个字。然后把纸折起来,都交给红霞。
nbsp红霞展开两张纸一看,纸上写的竟然是两个完全相同的字——火枪。
nbsp红霞惊奇地问:“你们怎么想得一模一样呢?”
nbsp孙承宗笑着说:“元素,你说说吧。”
nbsp袁崇焕:“我同许多与叛匪交战的官兵谈过,他们都说,要论在马上抡刀使枪功夫,咱很难超过叛匪。因为叛匪世世代代长在马背上,靠打猎为生。骑在马上射箭砍杀,几乎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事。”
nbsp孙承宗接口道:“咱们的骑兵,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终究比叛匪逊色许多。所谓以己之短击人之长,焉能不败?使火枪就不同,叛匪们先前几乎从未见过这种武器,而这却是咱们老祖宗的一大发明。正所谓以己之长击人之短,无往而不胜!”
nbsp红霞:“咱们就多买火枪,给骑兵每人一杆,让他们练成神枪手。”
nbsp袁崇焕:“没这么简单。”
nbsp孙承宗:“火枪虽然杀伤力强,使用起来也不复杂,但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打一枪装填一次弹药,太慢了。战场上瞬息万变,等你装填弹药时,叛匪的刀枪就杀过来了,火枪就成了烧火棍,招架起来很不方便。所以咱们把现成的火枪,改造成既能当火枪使,又能当狼牙棒用的新式武器——三眼铳。”
nbsp袁崇焕大喜:“恩师想得比我周到,想必是胸有成竹。”
nbsp红霞高兴地说:“先生,说出来让我们听听!”
nbsp孙承宗从书架上拿过来一张纸,在桌子上摊开。
nbsp袁崇焕、红霞走过去细看,只见纸上画的是三眼铳的草图——约有三尺多长圆木手柄,头上是一个七八寸长的粗圆铁筒,铁筒外有许多狼牙刺;铁筒中有三个装填火药的圆孔,圆孔后有点火装置。
nbsp孙承宗:“使用这种三眼铳的诀窍是,当敌人距离十来丈时,点火射击,三枪之后就可以当狼牙棒使。”
nbsp袁崇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
nbsp红霞:“太好了!”
nbsp孙承宗:“光说好没用,要让士兵反复训练,精当使用才能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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