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之我的巨商之路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96章 对付搅局者的计划[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书网]https://m.lesh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小妖盯着老鬼问道:“老鬼,那咱们怎么办?”

    nbsp老鬼双手抱在胸前,沉思片刻后说道:“必须趁早弄死他们,免除后患。”

    nbsp小妖笑着道:“并非我想放过他们,是想他们弄过来更多的钱。”

    nbsp小北知道小妖这个人光明正大的不会玩,阴损的招数一大堆,所以他阻止准备发言的老鬼道:“让他说完。”

    nbsp小妖马上说道:“按照咱们的投资投资比例,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即便对方短时间内投入的资金比例不少,然而单单靠税收他们仅能获得极少的收益。”

    nbsp小妖看小北点头示意,他继续说道:“以当前的投资总额,没有几百年都很难收回成本,所以咱们可以故意露出资金不足的破绽,这样就可以诱使他们加大投资力度。”

    nbsp老鬼感觉到这中间的问题,马上说道:“如此一来,他们城市投资占比越来越高,收益也会越来越多,终究还是一种潜在的危险。”

    nbsp小妖嘿嘿一笑道:“或许我可以将他们的本金给拿下呢。”

    nbsp“只要对方不同意,我们根本就无法获取对方的资金。”

    nbsp老鬼的眼光太过商业化了,所以他忽略掉了城市的真实价值,城市放在冒险者手里的价值并非是盈利的,而是用来发动战争的。

    nbsp小北点点头道:“这个计划确实可行,只是我们要对方投入多少资金才收网。”

    nbsp小妖沉吟了好一会看着老鬼道:“老鬼,你认为投资多少更为合适?”

    nbsp老鬼看着小妖说道:“这是你的主意,你问我,我哪里知道。”

    nbsp小妖换了个说法,问道:“如果这个投资人是你,你要投资多少才会收手。”

    nbsp老鬼沉吟了好大一会,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才说道:“若是我看到对方投资力度疲软,我也不会倾尽全力去投入,毕竟每个人都知道,越是往后投资数额就越大,在我感觉后继乏力的时候就会考虑及时止损。”

    nbsp“也并非是及时止损,毕竟那么大的投资数额,对方若是想要让官府回收掉那么多钱是要投入自己资金的百倍,所以这是一个伤敌一万自损一百的事,我会长期的做下去,而且会不定期的调整投资力度。”

    nbsp小妖微微一笑继续问道:“若是你只差一线就能拿到城市的管理权呢?”

    nbsp老鬼冷冷一笑道:“谁说我要拿下城市的管理权,我就是要让对方分神而已,其实正面战场一直都在雪山隘口,即便我投资下了城市又如何,自己人无法从雪山隘口进入,谁来帮我守城,我的投入不是白费了嘛。”

    nbsp小妖对着老鬼点点头道:“不得不说老鬼你是个经商天才,可是论nbsp阴谋诡计你还欠缺了很多。”

    nbsp小妖不等老鬼说话,继续说道:“你真的认为那么多潜入的人都是从雪山隘口和雪山客栈那边进入的吗?”

    nbsp在小北和老鬼思索的时刻,小妖公布了答案:“我敢肯定进入雪山北侧还有第三条路,而且是学院方面开拓的,仅有学院的人知道的路。”

    nbsp老鬼一脸茫然的时候,小北开口道:“我认为小妖说的是正确的,以学院的德行不可能那么久没有任何动作,所以他们一定是在憋着什么大招,而且是致命的大招。”

    nbsp小妖马上说道:“我的建议就是找一个靠近二线小城做诱饵,……”

    nbsp小妖指了指地图上一个小城道:“这里是他们投资的城市之一,且投资力度极大,这里是我们较早升级成为中城的地点,故而发展的非常好,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里就是他们势在必得的地点。”

    nbsp老鬼也点点头表示认同道:“这一点我也知道,你就说说如何抢夺对方的资金吧,你不要妄想用玉石俱焚的方式,因为我们都知道对方的背后站着的是学院,学院的底蕴让我们在发展一万年都追不上。”

    nbsp小妖笑了笑道:“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你只需要近十年内加大对其他城市的投入,让这个城市的投资一直持续在此消彼长程度,只要不让对方拿到主导权,但是也不能让对方看不到希望即可。”

    nbsp小妖又继续说道:“除了这个人之外,其他人全部都灭杀掉,但是也不能做的太明显,毕竟都不是傻子,若是让对方闻到味,对方可能会果断的放弃这个棋子。”

    nbsp老鬼看向小北,小北点点头道:“我想我大概猜到小妖准备怎么做了,你就按照小妖的要求去做吧,结果肯定会让你满意的。”

    nbsp老鬼没有多问,因为有些问题只要得到了小北的支持,其他人都不可以有意见,这就是规矩,而且很多事多说无益,知道的人越多,暴露的风险就越大,故而只要小北同意,其他人都不想问,也不愿意去问,这就是他们之间形成的默契。

 &n

第296章 对付搅局者的计划[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