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凡人仙葫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76章 强闯[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乐书网]https://m.leshuxs.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二狗子此刻以一副很普通的样貌,走在青州街头,仍然听一到一些人在谈论起蝴蝶仙子的种种传说。

    nbsp不过那些热血上涌,想要抓捕蝴蝶仙子的人没有了。

    nbsp因为这么多年都没抓住,大家也不再抱什么希望。

    nbsp二狗子走在街道上,总感觉如今的青州城很冷清,没有以前热闹繁华了。

    nbsp记得第一次来的时候,看到街上有很多杂耍卖艺的,摆摊吆喝的,还有很多乞丐。

    nbsp如今,这些连贩夫走卒都没看到了。

    nbsp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哭闹声,很多人都围上去看热闹。

    nbsp“啊……”

    nbsp“爹……”

    nbsp“娘……”

    nbsp喜欢看热闹是人的天性,二狗子也不例外,听到哭喊声也跟着围拢上去。

    nbsp前方两名青州城的官差,正用铁链牵着两个大人,身后还跟着两小孩。

    nbsp这一家子哭爹喊娘的,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冤屈。

    nbsp围观的群众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nbsp从他们的议论中,大概理出了一些头绪。

    nbsp原来这一家子被抓,还跟他的三阳郡有关。

    nbsp因为百姓都想着往三阳郡逃,青州各地已经颁布严苛法令,禁止人口流动。

    nbsp为了扼住这股逃民的趋势,现在是抓住一个杀一个。

    nbsp这其中有一条法令,就是让百姓相互监督,实行连坐制度。

    nbsp几个相邻的家庭为一组,一旦发现邻居有逃跑的迹象,需立即举报告官,否则与逃民同罪,连坐斩头。

    nbsp眼前这一家子的倒霉之处,就在于邻居逃跑了,他们一家子竟然没有及时报官。

    nbsp官府对于抓住这种人,向来都是杀一儆百,绝不手软的。

    nbsp“大人,我们真是睡着了!”

    nbsp“孩子是无辜的,求大人放开两个孩子!”

    nbsp这一对夫妻还想给年幼的子女求情。

    nbsp“废话真多!”

    nbsp“官府三令五申,邻里相互监督,一户逃跑,邻里全都同罪。”

    nbsp“求大人放过孩子!”

    nbsp那名女子说话间,突然向前快走几步,扑到官差身上,手指死死抓住官差的手臂。

    nbsp“快逃!”

    nbsp见到自家媳妇这么做,那名男子也领会过来,死死抱住另一名官差。

    nbsp两名幼童才五六岁的样子,哪里经历过这样的场景,见此一幕,早就吓得傻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nbsp“宝儿,你是哥哥,快……”

    nbsp那名男子话还没说完,官差已经抽出腰刀,一刀捅穿了男子的胸膛。

    nbsp同一时间,那名女子也被腰刀捅穿。

    nbsp“跑……”

    nbsp这一对夫妻至死也没有松开双手,仍然死死抱住官差的一只胳膊。

    nbsp那个名叫宝儿的小男孩,此刻目睹父母被杀,没哭,也没被吓瘫。

    nbsp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将他妹妹推进路边的水沟里,把自己小小的身躯挡在前面。

    nbsp二狗子叹了一口气,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

    nbsp但此事多少也跟他的三阳郡有点关联。

    nbsp而且此刻,他看着那个小男孩的样子,不经意地想起童年时的大狗子。

    nbsp小时候每次跟堂兄打架,大狗就是这么站在自己身前的,哪怕被张有信打得鼻青脸肿,也从不后退。

    nbsp那时候的他,只敢躲在大狗身后,偷偷往外面扔石头,吐口水。

    nbsp眼看着那两名官差终于挣开死人的纠缠,就要向两个小孩抓来。

    nbsp二狗子突然上前两步,提起两个小孩就跑。

    nbsp“什么人?”

    nbsp“给我站住!”

    nbsp两名官差追了没多远,发现前方的人影已经消失了。

    nbsp在周边大呼小叫的,找了很久也没找到人,最后只能骂骂咧咧地回去交差。

    nbsp待到两名官差离去之后,一个墙角落处,浮现出二狗子的身影。

    nbsp他此时身披一件黑色斗篷,斗篷下还藏着那两个小孩。

    nbsp“你们俩可还有其他亲人?”

    nbsp“没有了……”

    nbsp小男孩迷茫地摇了摇头。

    nbsp“那我干脆就救人救到底吧。”

    nbsp“我等下把你们俩藏在一个地方,过几天才能放你们出来。”

    nbsp二狗子说着,也不管两个小孩同不同意,就把这一对兄妹收进了葫芦里。

    nbsp把小孩藏起,他身形一阵变幻,已然成了胡老魔的形象。
第276章 强闯[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