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太荒吞天诀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千四百七十七章 十大真理[2/2页]

    不久前,十大杀孽将柳无邪团团包围,这才过去多久,十大杀孽就后退了好几步。

    血手屠夫脸色阴沉的可怕,突然拿出一枚血色舍利,捏碎之后,注入到血佛陀的身体中。

    顿时间!

    血佛陀释放出的血光更盛,一些心智弱小之辈,受到十大杀孽的影响,竟心生魔气,站起来朝身边的人出手。

    「不要看向血佛陀。」

    一旁那些长辈,让他们闭上眼睛,不要观看血佛陀,以免走火入魔。

    闭上眼睛后,体内蠢蠢欲动的魔气,这才慢慢压制下去。

    「好险!」

    那些心智不坚定之辈,脸上尽是骇然之色。

    一场佛道较量,竟然能波及到周围的人,着实罕见。

    经历苦聚跟无常后,再也没有人敢小瞧柳无邪,包括血雾寺高层在内。

    每个人看向柳无邪的眼神,充满着好奇还有敬畏。

    斗法还在继续,想要彻底击败十经书中的十大杀孽,仅凭这两大佛道真理,还远远不够。

    「一切诸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寂灭。」

    柳无邪声音再次响起,这是佛法精要第三章,无我。

    心中无我,才会使我们心无挂碍地坚守做人的底线,也会让我们忘却世事纷扰,心无杂念专注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心中执着于「我」的人很容易患得患失,惴惴不安。

    处于顺境沐浴阳光就喜形于色,欢天喜地;遭逢挫折失败就垂头丧气,怨天尤人。

    而心中无我的人却淡定自若,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心无旁骛,得之泰然,失之淡然,不忧不惧,不喜不悲。

    这就是无我真谛!

    话音一落,十大杀孽再次后退一步,刚才形成的滚滚气浪,被柳无邪无情的打压下去。

    柳无邪周身上下,释放出的金光越来越强烈。

    更可怖的一幕

    出现了,在柳无邪眉心处,竟然出现一个?d字。

    出现的那一刻,万佛降临。

    在柳无邪头顶上空,出现数之不尽的佛陀,他们有大有小。

    有些大如金刚,有些小如蚂蚁。

    他们受到佛法精要的影响,盘踞在柳无邪的头顶上,释放出阵阵佛音。

    众人已经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了。

    佛界!

    一座破旧的塔楼上,挂着一尊沧桑且古老的神钟。

    突然间!

    沉寂几十万年的佛钟猛地响起,而且一连响了十下。

    佛钟响,佛祖出。

    整个佛界,犹如发生了一场超级大地震,无数佛族大能出关,寻找出世之人。

    寻遍整个佛界,发现佛界并未诞生婴儿。

    经过数名佛族大能推演,最终得出,引起佛钟响起的竟然是外在力量。

    也就是说,有外人参悟了佛家至高无上的真理。

    「速速寻找佛族有缘人。」

    一道古老的声音,从佛界深处传出,无数佛族动起来,他们离开了佛界,前往三千世界,寻找精通佛族真理之人。

    ……

    坐在迎亲路两侧的那些修士,已经麻木了。

    十大杀孽再次后退。

    随着万佛降临,形成裹挟之势,将十大杀孽包围起来。

    血佛寺所有人相视一眼,从彼此眼眸中,看到浓浓的震骇之色。

    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柳无邪精通佛族十大真理。

    对于周围的一切,柳无邪熟视无睹,早已进入忘我的状态。

    「无空无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法皆空。」

    柳无邪继续往下说,这是佛法精要第四章,空性。

    所谓空性,并非指存在的东西忽然变得不存在了,而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是无自性的,没有不变不灭的实体,所以空性才是实相。

    再一次佛光普照,柳无邪身后的护法金刚,突然睁开双眸。

    「佛开眼!」

    周围那些仙尊境,发出一声惊呼,险些一头栽倒。

    护法金刚其实是一种意识形态,并非真实。

    几十万年来,只有佛界一位佛祖,召唤出来真正的护法金刚。

    站在柳无邪身后的护法金刚只是虚幻的,并非实体,直白一点说,吓唬吓唬人还可以,不具备攻击能力。

    佛开眼之后,意味着护法金刚有苏醒的征兆,甚至会化为实体,守在柳无邪身边。

    可能是众人的神经已经麻木了,没有人出言打断柳无邪。

    甚至期盼着柳无邪讲解更多佛法精要。

    从这些精要之中,他们吸取太多的经验。

    修炼到最后,万法同归,跟柳无邪刚才说的万法皆空一个道理。

    「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

    这是佛法精要中的第五章,业力。

    所谓业力即是我们今生一切善恶行为,所能影响下一世的力量。    当下的努力,既可以改善将来结果的原因,又可以改变过去已经种下的因而现在即将结果的条件,这就是改造命运。

    最快更新器输入到进行查看

第二千四百七十七章 十大真理[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