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0章 那大风的日子[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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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里的一天,叶迎冬指着《松江日报》里的一篇文章对赵守志说,你看人家写得多好,辞藻华丽,文采斐然,而且思想深刻。赵守志仔细看过那篇托古喻今的文章后便对叶迎冬说,他也能写出那样的文章。五天之后,他向报社投出了他有生以来的第一篇稿件。当赵守志的文章见报后,叶迎冬清爽的脸泛着红晕,仿佛做了新娘一样。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她激动地勾住了赵守志的双肩亲吻了他,并由衷地称赞他是最帅最有才气的男人。赵守志被认可被鼓励后写作的兴趣高涨,便又连续投出了两篇。当他的又一篇散文见诸报端后,叶迎冬以她甜美的声音朗诵起来:
那大风的日子
沙尘的天气好像只有过一次,在今年。
我的年少时的记忆里对于沙尘的天气不总是怀有深深的厌恶——有时还有一点喜欢。喜欢沙尘的天气仅仅是因为可以同风玩耍,或者把玩积在角落里的细土,看它从指缝间漏下;也有一点对大风肆虐时神秘的恐惧,对昏黄天空的无边无际的想象。大风天时,风可以把梦吹得远了,远去的梦又被挂在树梢上。
两年前或者是三年的春天的一个早上,我看见天空一派昏黄,知道这又是一个沙尘蔽日的天气。但地面上没有风,平静的气氛中没有曾经历过的风沙弥漫时的喧嚣与战栗,想必那风是在高空中滑过,不来搅扰我们。雨点从空中洒落,滴在衣服上,衣服上便留下一点黄的印迹。先前的地面上、屋顶上、各种器物的上面已布了一层细细的粉末——那是沙尘,从辽远的内蒙或者是其它的什么地方被风裹挟而来。黄的有点暗红的地面上打上了几个雨点,却不见润泽过的痕迹。看看四周,真有异样的感觉,我想起阴曹地府。阴曹地府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听的一个词,就象青春时喜欢听爱情这个词一样
我不知道小孩子是如何记忆沙尘天气的,是否在他们的心中留有一种奇怪的想往。几年前的一个早晨,也正是沙尘翳日的时候,我遇见了梅春姐。梅春姐手牵着她的小女儿胖胖的手,在风中行走。小家伙看见我,喊我做舅舅,并牵过我的手,让我们三个在风中一同行走。她也许在风中有了一点安全感,不再担心被风吹走或者其它的什么,因为我要“高大”一些,要有“力量”一些。小孩子的感受是很特别的,就像我小时候的一样。梅春姐现在住的地方不算远,她的女儿长大了,已经上了六年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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